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 重婚 ;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
4. 未到法定婚龄 。
如果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婚姻可以被宣告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消失,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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