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痕迹鉴定的程序
1. 委托环节 :
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出具委托书。
委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鉴定材料。
2. 受理阶段 :
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
若符合业务范围且材料真实、完整、充分则予以受理,否则可要求委托人补充材料或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 鉴定实施 :
指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遵循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鉴定过程实时记录,必要时可向外部专家咨询。
4. 出具鉴定文书 :
完成鉴定后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若有需要还可能进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在特定情况下也会终止鉴定。
整个过程中,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需严格保守秘密。
此外,痕迹检验的具体步骤还包括:
预备检验 :了解案情、熟悉检材、明确检验鉴定的目的、准备检验所需材料。
分别检验 :检验现场弹头、弹壳,提取附着物,并进行理化检验。
比较检验 :利用比较显微镜对现场弹头、弹壳上的痕迹与样本进行特征综合比对。
综合评断 :根据痕迹特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作出认定同一或否定的结论。
这些步骤确保了痕迹检验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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