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干部提拔程序
1. 酝酿提名 :
由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或县里领导提名推荐。
2. 设定考核条件 :
县委组织部根据推荐人选设定考核条件。
3. 组织考核 :
派出考核组到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形成拟提拔人选。
4. 组织部门研究 :
将考察情况提交给组织部门部务会研究,形成初步名单。
5. 五人小组讨论 :
上五人小组(包括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
6. 县委常委会决策 :
将统一意见上报县委常委会,通过后进行任职前公示。
7. 任职前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下发任职通知,副科级干部正式上任。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遵循上述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提拔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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