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论文评审要求
1. 论文数量 :
需要在不同年度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会计专业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2. 论文发表刊物 :
论文必须发表在具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上,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
3. 查重标准 :
查重率通常要求在20%以下,核心期刊可能要求查重率不高于8%。
4. 论文字数要求 :
一般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但具体数字可能因地区而异。
5. 论文内容要求 :
论文内容需围绕会计学科相关领域,具有学术研究和理论深度,突出创新性和实践价值,论证能力、逻辑严谨性、结构清晰全面。
6. 撰写标准要求 :
论文格式需符合通用规范,引用文献准确全面,语言规范,数字数据和图表真实可靠。
7. 其他要求 :
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且为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不包括手册、论文集、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8. 发表时间要求 :
论文通常需在评审申报近五年内发表,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财政局或相关评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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