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造材标准

原木造材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选材、工艺要求以及尺寸和缺陷限制等。以下是一些关键标准:
1. 选材标准 :
木材色泽 :色泽应均匀。
含水率 :木材的含水率应在8%-11%之间。
无缺陷 :木材应无蓝变、腐朽、季节裂纹、开裂和虫蛀。对于暗用料,允许有轻微腐朽,但面积不超过15%,深度不超过材厚的25%。
材料面积 :材料面积不能超过10mm以上的死节或蓝变斑印。直径小于10mm的修补可用实木填充,颜色要匹配,油漆后修补应无明显痕迹。
拼件材料 :拆件材料应选用同颜色、同材质,木纹方向一致。相邻拼件含水率相差不得超过2%,拼缝宽度不超过0.2mm,斜拼角度不大于3度。
2. 工艺要求 :
精工格式 :所有材料精工格式必须严格按样板和图纸执行。
断面和切角 :断面应整齐,切角部件、镂槽边角、孔边及线条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毛刺、崩缺、跳刀、波浪印现象。
木榫与榫孔 :连接位需贴切配合,无间隙。木榫长度应是插入木方的厚度1/2以上,孔深度是木榫长度的1/20。
接合部 :木方沟槽和板块接合部应视手感无松动为准。
工艺线 :工艺线边角应平整光滑,标准为2mm x 2mm。
3. 尺寸和缺陷限制 :
材长 :一般规定材长不超过12m或40英尺;刨切材材长一般在260cm至320cm以上,长度进级按倍数增加;径级不超过120cm。
方木材质 :
腐朽 :不允许。
木节 :在构件任一面150mm长度上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与所在面宽的比值分别不得超过1/3(连接部位≤1/4)、2/5、1/2。死节允许,但直径不应大于20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1个,直径不应大于50mm且每延米中不得多于2个。
斜纹 :斜率分别不得超过5%、8%、12%。
裂缝 :在连接的受剪面上不允许,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附近裂缝深度不得大于材宽的1/4(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
原木材质 :
腐朽 :不允许。
木节 :在构件任一面任何150mm长度上沿周长所有木节尺寸的总和与所测部位原木周长的比值分别不得超过1/4、1/3、2/5。每个木节的最大尺寸与所测部位原木周长的比值分别不得超过1/10(普通部位)、1/12(连接部位)、1/6。死节允许,但直径不大于原木直径的1/5,每2m长度内不多于1个。
斜纹 :斜率不得超过12%。
裂缝 :贯通断面开裂不允许,裂纹弧裂拱高或环裂半径不得超过检尺径的20%。
4. 国家标准 :
GB/T 143-2017 :针对加工锯材的原木,国家有推荐性国标,涉及检尺径、材长、节子、腐朽、开裂等关键指标。
这些标准确保了原木造材的质量和加工精度,适用于家具制作、建筑材料等多个领域。在实际应用中,建议结合具体产品要求和客户需求,参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材和工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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